七种外币小额存款利率 商业银行可自己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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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3: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记者从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获悉,央行近日已经向全国金融机构下发了一份关于“放开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的通知,今后,各商业银行可按人民银行于2003年7月2日公布的利率标准为上限,自主确定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七个币种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 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这一通知刚刚下发到各商业银行,目前还没有银行做出利率调整。此次央行在外币存款利率政策方面的放开,实际上意味着新一轮利率体制改革正在启动。 在此之前,根据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政策,金融机构已可以与客户自行协商确定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根据央行的此次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七个币种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各商业银行可按人民银行7月2日公布的利率标准为上限,实行上限管理,银行可以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外币小额存款是指额度在300万美元以下或等值其他外币存款。(本报记者邹吉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