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离民工有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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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6:2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记者日前从省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地市法律援助机构了解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民工欠薪案寥寥无几。权威部门的调查显示: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欠薪问题的民工凤毛麟角。是什么阻碍了民工获得法律援助? 官司赢了,可我还是没拿到一分钱张树忠是从贫困的贵州紫云县走出来的布依族农民。去年8月,他和30多位老乡来到肥东县白龙镇王巷村,与某砖厂老板谢某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为窑厂生产砖坯。他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了字。 两个月后,当张树忠与厂方结算第一个月工资时,没想到谢某“失踪”了。此时,身无分文的张树忠只得在合肥一边打短工一边寻找谢某。一个月后,当他再次回到肥东发现,砖厂转包人王某将他们生产出来的砖坯全部烧成成品砖卖掉了。张树忠遂多次要求王某支付工钱,但屡遭拒绝。 无奈之下,张树忠决定诉诸法律。一年多来,他两次申请法律援助,两次走上法庭。今年7月23日,他与王某在二审中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张树忠砖坯款11000元。原以为调解书生效,就可以拿到血汗钱。但漫漫要钱路远未结束:调解书生效一个多月后,他们一分钱拿不到。9月9日,在肥东县法援中心帮助下,张树忠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三个月又过去了,张树忠还是没要回一分钱。 一年多的要钱路上,张树忠仅上海与合肥之间就往返七八次,路费住宿费花去了近四千元。让张树忠觉得负疚一辈子的是,作为合同签字人,他无法要回老乡们的工钱,今年6月老乡们拿走了他老家中的粮食和牲畜,60岁的父亲一气之下服毒身亡。没有证据,我们爱莫能助 不久前,某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位衣衫褴褛的男子。这位男子姓陈,是桐城农民。今年9月,陈某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份装修工作。当时,他与老板口头达成协议:每天40元工钱,工钱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付清。两个多月后工程完工,当陈某喜滋滋地准备领取两千多元的工钱时,老板跑了。合作了两个多月,陈某竟然不知道老板住哪儿、哪里人,甚至不知道老板的名字。他只知道老板姓贾。都市人海,去哪找贾老板?忠厚老实的陈某每天都到他所装修过的房子那儿转一圈,期待在那撞上贾老板。 绝望的陈某一个月后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听完陈某的诉说,律师小周发现此案根本不能受理。因为找不到被告贾老板,没有被告就意味着没有法律主体,因此就立不了案。小周对陈某的遭遇除了抱以同情外,没有别的办法。 据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反映,很多来咨询的民工文化素质一般较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平时不注意收集对自己将来讨薪有利的证据。证据不足,取证难,是当前法律援助机构很难帮助民工讨回工钱的最主要原因。 保护民工权益,期待相关法律完善为了保护和规范公民的劳动权,我国专门制定了《劳动法》。 但是,省内某高校一位法学教授认为,通常情况下,民工就算有劳动合同意识,也不敢坚持提出与老板签订合同。而按照《劳动法》用工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这种规定基本上就把民工圈在了该法的保护之外。没有合同,发生工资拖欠,劳动仲裁部门就会因为是非法用工而不予受理。没有仲裁,法院就无权立案受理。这就是为什么现实中民工工资拖欠达千亿,却很少有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法律诉讼帮助民工讨回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报记者吴永红郭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