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书起作用纯属猜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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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9: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12月5日至7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广州召开,本报是律师论坛支持媒体。来自我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800多名律师、学者及嘉宾参加了会议。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我国法律服务的拓展与规范”,会议通过了《广州宣言》———律师要让老百姓“请得起”、“请得到”、“信得过”。 不想对刘涌案多加评论 记者:刘涌案结案以后,社会上对你有很多议论。 田文昌:刘涌案在社会上包括学术界的确引起了很多争论,我也不想多加评论。 记者:最近,网上有了很多关于你的传闻,说你现在律师费500万元以下的案子不愿再接了,你怎么看? 田文昌:这些传闻是有很多,我也多多少少看了一些,我都懒得去批驳。500万,你想想,怎么可能呢? 每位专家给几千元很正常 记者:对于刘涌案,网上说得最多的可能是《专家意见书》了,有传闻说你收了刘涌家属180万元,而每位专家也得到了30万元? 田文昌: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不值得去否定。专家论证会一般来说每位专家只给几千元钱而已,这很正常呀,他们抽出时间给你提建议,给点劳务费也是应该的。这与公正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法院不也动不动就收几万乃至几十万的诉讼费,你能说它不公正吗? 专家意见书一审就已提交 记者:在刘涌案中,《专家意见书》是不是像一些媒体所报道的那样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呢? 田文昌:专家意见书起了作用?这纯属猜测,其实我们一审时就向法院提交了,为什么那时不起作用呢?实际上关键是二审法院对证据进行了认真核实。 记者:很多人,包括不少参与论证的专家在内,对专家意见书有一些看法。 田文昌:专家论证仅仅是个学术活动,是律师听取建议的一个途径。专家又没有权力,说影响公正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不只是律师,司法机关也请专家呀,我就被他们请过。需要专家意见,只能说我们律师和司法机关在水平上还有待提高。 依法办事刑案就没那么可怕 记者:很多律师不愿意接刑事案件,你为什么接这方面的案件比较多? 田文昌:这与我原来的研究领域有关,我原来在中国政法大学就是研究刑法的。 记者:你作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的主任,在办刑事案件时,是不是也同样有压力? 田文昌:压力肯定是有的,这需要律师工作起来处处小心行事,只要依法办事,我看也没那么可怕。 记者:你现在仍然主要做刑事案件吗? 田文昌:找我的人可以说绝大多数是刑事案件,但我要选择性地代理。近年,我代理的案件应该说刑事、民事各一半吧。 曾与学生在法庭上对垒 记者:你在做律师前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你也被称为学者型律师,法庭上,你是不是经常遇到的对手就是你的学生? 田文昌:是经常有,我记得我代理的河北一件刑事案件,公诉人恰好是我的学生,他比较调皮,休庭时他对我说:“田老师,你别挑我的毛病,我辩得好是你教的;辩得不好也是你教的。” 记者:遇到这种情况,你是不是很有成就感,或者说非常自信? 田文昌:有一点,但遇到多了就习惯了。(文/记者柯学东、图/记者麦启火亘) 致读者 《说法》版每周一、三、五出版。 本版是开放性园地,欢迎各界人士就身边法律问题发表看法或提供新闻线索。一旦采用,稿酬从优。 来信请寄: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总编室《说法》版 邮编:510121传真:020-81887511电子邮箱: h uangch@gz daily. 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