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三项举施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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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0:47 人民网 |
人民网西安12月8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针对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频频发生的状况,陕西省政府日前宣布,将通过齐抓共管,明确责任,设立监察电话,严格管理等三项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陕西省决定,近期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全省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于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采取惩罚措施,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不准他们进入市场。对主要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将设立工资拖欠举报电话。对农民工举报的拖欠工资问题,每一件都要认真进行追查。劳动部门要监督用工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即使确有困难,也要想办法让农民工拿到工资,或制订一个清欠计划。 陕西省还要求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和省建设厅,加强对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的管理。把好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定合同关,让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的权益。同时要督促用工单位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据介绍,目前陕西进城务工农民约302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8.5%。外出务工收入在农民现金收入中占相当大比重,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近一段时期,陕西省已发生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