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百户“双困户”获住廉租公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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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1:09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本社记者张伟群林佩芸)潮州市的“双困户”代表近日从潮州市有关部门领导手中领到了住房钥匙和《公房使用证》,这是潮州市实施三年住房解困计划的第二批廉租公房。这次潮州市共提供100套廉租公房,用于解决市区10个街道(镇)100户“双困户”的住房困难,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择房。 据统计,潮州市自1994年至2001年,共建设新春园、嵩山路安居楼、侨苑新村等30多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总投资15337万元,共解决住房困难户2181户。为此,潮州市还作出了“十五”期间住房解困计划,出台了《潮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解决潮州市城区“双困户”问题的实施方案》,决定用三年时间筹资2200万建成300套廉租房,解决市区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户”住房。去年己解决了120户“双困户”的住房困难。今年,该市在财政资金相对紧缺的情况下,筹措100套住房,并以廉价租金标准安排给100户“双困户”。(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