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根烟烧了一片山 涉嫌失火罪杨某被刑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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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1:09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综合消息据《三明日报》报道,乱扔烟头,引起火烧山。12月3日,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将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日下午13时许,杨某在万安镇“庵里山”山场采伐树木时,吸了一根烟,随手将烟头一扔,继续伐木。没想到这根没有熄灭的烟头引发了山林火灾,烧毁山林80亩。(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