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益性岗位安置办法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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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8: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张晓丹报道:近日,《汕头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办法》已经正式出台,50%以上的公益性岗位将招用汕头本地下岗失业人员。 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建立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是每年新开发就业岗位6.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再就业率达60%以上,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50%以上。办法规定,只要是政府投资、或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岗位,都应该列入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汕头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其他新增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40%的比例招用本地下岗失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