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位食堂用餐中毒算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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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新快报》12月8日消息:为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与广东省实际情况相衔接,重新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正等候省人大审议。有关专家指出,修订后《条例》在工伤参保范围、工伤认定条件、工伤待遇级别上,均比国家《条例》更深入、更细致。 修订后《条例》在视同工伤方面,也比国家多出两项内容,其一是“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可视同工伤,另一项是“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疾病的”可视同工伤。(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