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走进汕头会展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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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1:0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知识产权走进汕头会展业。金秋以来,汕头会展好戏连台,保护知识产权、发展知识经济更是成了展会中一个亮点。身着执法服装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小分队活跃在各个展会上,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和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我市知识产权部门加大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跟踪我市会展的举办情况,引导和帮助各展会组委会制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站,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在近期的会展中,市知识产权部门共受理侵权投诉17宗,对侵权产品全部责令参展商撤展,并根据请求人的请求及时作出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展会的声誉。(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