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明年1月1日实施 海关总署官员全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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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4:32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讯记者庄红韬摄影报道: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和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胜强就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内地与香港签订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黄胜强介绍说,内地与香港签订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目前海关正在加紧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作为海关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原产地的认定工作。这项工作对中国海关来说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海关需要密切配合,目前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等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工作,应该可以保证在1月1日前投入使用。 至于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问题,应该说,多年来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是卓有成效的,我们建立了多方面联系的渠道。在CEPA实施以后,我们还要跟香港海关在原产地签发和认定方面进行联网,互通信息。我们和香港海关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就是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使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共同享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有助于维护香港作为内地进出口贸易中转港的地位。两地的海关合作,在打击走私和其他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 黄胜强:作为海关最关心的问题,目前来看应当是原产地的认定问题,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原产地的认定问题。因为按照CEPA的规定,对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限定在香港生产的,就是原产地是香港的产品。 我们每年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大量的由香港转口,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产品,因此要把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中区别开,让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优惠,而避免不是香港生产的产品通过蒙骗、通过违报原产地享受国家优惠的关税,对于这一点,海关要付出很大的工作。 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使许多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偷逃国家税款,不仅冲击内地企业,也扰乱了内地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出现谎报原产地走私合法化的问题。 黄胜强:由于CEPA还没有实施,我们很难预计。目前我们对来自香港的270多种商品进行零关税,而这些商品,据双方的协商,我们认为在香港有这项产业的产品。也就是说,按照我们的估计,既有香港原产,也有其他国家原产,而且大量通过香港转口的商品,很可能会出现违报原产地来骗取关税优惠。 黄胜强:根据CEPA的规定,原产于香港的273种商品。根据内地海关的统计,这273种商品的零关税,2002年中国内地进口大概是47亿美金。按这个计算,估计要减免进口环节税是6亿人民币。 关于中国海关如何认定香港从进口原材料到香港加工以后的产品是不是具有香港原产地资格的标准问题,目前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进口原材料进行过这个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的产品,同时还有一个标准,加工完了的产品跟原材料之间需要增值30%以上,经过中国内地海关的核定,符合这个标准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并享受CEPA的零关税。这两条标准是内地和香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制定的标准。 刘文杰说,从我们打击走私的一些经验来看,比如说服装、玩具之类的轻工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在成品的检验当中,对原产地的认定有一定的困难。我相信为了防止原产地的瞒骗,与香港建立了原产地联网核查系统,通过这个联网核查系统,相信中国内地海关有能力有效的防止利用原产地瞒骗来偷逃关税的违法行为。 中国内地跟香港,包括跟澳门,作出了更紧密的经贸安排,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内地和香港、澳门的经济往来,使更多的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得到实惠。明年1月1号CEPA就要正式实施了,作为中国海关具体在操作CEPA的主管单位来说,我们会竭尽全力促成CEPA完全的落实,为促进经济的繁荣作出自己应该做的贡献。 对于谈到较多的商业瞒骗的问题,我相信也是少数的一种成分,更多的是关注和鼓励更多的企业能够充分利用273种产品原产地的规则,扩大内地和香港、澳门的经济往来,为我们的经济繁荣作出贡献。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