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停播广播类医疗广告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5: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从12月8日零时起,海南省将停止一切广播类医疗广告的发布,电视类医疗广告必须录制VCD送审备案。同时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将被列入医疗机构年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广播类医疗广告,海南省卫生厅决定从12月8日零时起停止广播类医疗广告,待理顺广播类医疗广告的受理、备案、发布、监控和对违规医疗广告处罚后,再考虑解禁。 今年2月份以来,海南省加大了医疗广告监管工作力度,医疗广告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但广播类医疗广告仍比较混乱。主要表现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反国家规定,发布国家规定暂停的医疗广告病种(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癌症等);擅自改内容,谎称是世界卫生组织或中华医学会等机构的定点医疗单位等。 (张苏民 杨善君)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09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