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应“谁制造谁回收”(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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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5:32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李文杰 据悉,今年广州将重点关注废旧电池回收的问题。然而据本地媒体报道,自今年8月份始,在广州已启动近3个月的“废旧电池回收计划”,至今只完成回收近300公斤,预计发放的5000只电池回收桶也惨遭冷遇,只送出了80个,而设在街头的有害垃圾箱几年来更是几乎没有收到过废旧电池。那么,回收废旧电池真的很难吗?笔者认为,不妨采取“谁制造谁回收+以旧换新”的做法。 一是根据最近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委联合制定《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所有充电电池和钮扣式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以及使用充电电池和钮扣式电池的生产商,都要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钮扣式电池的责任。即“谁制造谁回收”。 二是目前全国用量最大的是一次电池(普通干电池),根据有关部门对市场的调查,正规商场里销售的一次干电池基本达到低汞或无汞,对环境的危害极其有限。另外,就是这些低汞或无汞一次电池的再利用成本高,可利用成分低。所以,环保专家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电池都需要回收”。而真正要收集的废电池,重点是指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钮扣式一次电池。 综上所述,既然知道我们要回收的只是那些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可充电电池和钮扣式一次电池。那么,回收单位在向市民回收这些有价“废旧电池”的时候,就应该给予一定的回报,或是直接以币值回收、或是“以旧换新”回收,从而促使市民不再把手中的有价“废旧电池”当作垃圾随便扔掉,而是有意识地把它保管好,以便向回收单位换取币值或“以旧换新”。由此可见,采取“谁制造谁回收+以旧换新”不失为回收废旧电池的一个可行办法。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09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