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26”特大抢劫案告破 3名罪魁祸首执行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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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6:17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2月9日电记者安洋报道:今天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震惊全省的“8·26”原太高速公路抢劫大案的三名首犯刘鹏、范思阔、乔春福被依法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审理查明,罪犯刘鹏、范思阔、乔春福、丁同岭(已判刑)与陈兆新(已死亡)密谋抢劫,并准备了作案工具,2001年8月25日乘上包头开往石家庄的宇通牌卧铺客车。次日凌晨当车行到原太高速公路约9公里处,这些歹徒持刀、仿真手枪等工具对乘客实施抢劫,劫得现金24万余元及金项链、金耳环、手机等物逃离现场。途中陈兆新体力不支昏倒,刘、范、乔等人恐陈兆新拖累逃跑,便商定并杀害了陈。 2000年1月3日晚,罪犯刘鹏、范思阔伙同他人经预谋从河南省新乡市乘上开往辛集市的客运汽车,次日凌晨当车行至内丘县境内,刘、范等人持预先准备的刀、手枪式打火机对乘客实施抢劫,共劫得现金2万多元及手机等物。 2001年4月29日晚,罪犯刘鹏伙同陈兆新等人经预谋从山东聊城市乘上开往石家庄市的客运汽车,次日凌晨,当车行至河北临西县境内时,刘鹏等持预先准备的刀具抢劫乘客现金5万元及手机等物。日前,山西忻州中院遵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12月5日对上述三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