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出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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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6:2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为了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潮阳区近期制定了《潮阳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设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据了解,该预案要求,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接到报告后,区政府领导应立即调度抢险求灾队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救灾、医疗救护和做好善后等工作。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仁扬)(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