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出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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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6:2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为了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潮阳区近期制定了《潮阳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设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据了解,该预案要求,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接到报告后,区政府领导应立即调度抢险求灾队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救灾、医疗救护和做好善后等工作。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仁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