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在押人员心里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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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2:07 红网 |
据《大众日报》12月8日报道,“侦查阶段,拘留羁押期限14天;起诉阶段,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审判阶段……”12月3日,因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办理进枣庄市看守所羁押法律手续时,拿到墨绿色的“被羁押人员明白卡”后说:“有了‘明白卡’就不怕被超期羁押了!”每一个在押人员手中都有一份“明白卡”,上面用表格清楚地列举了每个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以及被羁押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超期限羁押问题是司法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目前专项治理的问题。关于羁押期限,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执行中走了样。被羁押人员,在未判刑前只是犯罪嫌疑人,即使是判了刑的罪犯也享有法律规定的应有的权利,他们的权利并没有被完全剥夺。在押人员并不是罪犯,司法机关无权像对待罪犯一样对待在押人员,这样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发放“被羁押人员明白卡”,让在押人员心里有数,就是为了避免超期羁押,也有让在押人员监督的成分,在押人员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如果司法机关不给的话,在押人员是没有人敢争取的。为保证在押人员的权利,枣庄检察机关制定实施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同时还创制了“三表”,即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登记表,各诉讼阶段案件移送通知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览表,做到了“四清”,即在押人员底数清、同案人数清、所在环节清、羁押发展趋势清。另外,配合发放“明白卡”,他们还建立了公、检、法三长联席会制度,及时通报看守所被羁押人员情况,对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出预防超期的建议,由“三长”研究解决问题,加快了办案速度,对按期办结案件起到了推动作用。 据统计,自实施“明白卡”制度以来,枣庄市1100名在押人员中间,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羁押案件。从报道中我们看出枣庄检察机关有“明白卡”,有“三表”“四清”,还有“三长会议”制度,由此就可以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那为什么超期羁押问题就存在了这么多年呢?我想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不明白羁押人员也享有宪法赋予的应有的权利,或者说装做不明白;二是不明白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或者说装做不明白;三是什么都明白,就是不去认真落实。 现在国家司法机关正在下大力气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我以为不是难事。毛主席说过世上就怕“认真”二字,如果再加上“落实”二字更好,有了“认真”“落实”四字法宝任何事都不难解决。(稿源:红网)(作者:张魁兴)(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