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中介职能 警惕招工陷阱(呼声)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4: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近年来,农村许多富余劳力和城镇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仅我们阜宁县每年就有15万人到外地打工。部分打工者不掌握务工地的劳动市场信息和企业情况,有的仅靠招工单位广告、信函或一些非正规的中介组织介绍,就踏上了出门的旅程。 一些地方的不法分子利用务工者求职心切的心情,设下招工骗局,昧着良心以押金、手续费等名目榨取务工者的钱财。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又只顾拿中介业务费,根本不对招工单位的信誉等有关情况作深入了解,严重损害了广大务工者的正当权益。 结合调研实践,我们建议有大量外出务工群体的县、乡镇劳动中介部门,应该酝酿成立有关服务中心,可抽调司法、农经等涉农部门人员,成立劳务输出中介服务队,并对招用工单位的产品、效益、工种等进行全面考察。在有能力形成劳动力输出规模的地方,可分别签订3个合同,即:由招工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成立的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务输出合同,保证输工数量、质量、效益;劳服中心与打工者签订劳务输出到岗合同;打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保证享受有关招工简章中工资、奖金、医疗、福利等待遇。为使打工者守法从工,有关劳服中心对自己组织的当地外出打工人员编制花名册,杜绝童工。凭打工者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填发上岗合同书,实行证卡合一、卡随人行。这样,既便于用工单位的内部安排和务工所在地政府部门的依法管理,又保证打工者不盲目闯荡而上当受骗。 江苏阜宁县吴滩镇劳动服务中心 陈必效 邓正营 《华东新闻》 (2003年12月10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