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清欠款先来补工资 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限期偿清拖欠工程款维护民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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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4: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当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突出,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12月9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国办通知精神。 会议要求: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影响工资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和工人的工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链接青岛 民工“过年钱”谁也不许欠 被查实有拖欠工程款“污点”的企业今后将得不到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早报讯昨天,我市召开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会议,市领导强调,从今天起至春节,我市将集中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市领导指出,我市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情况比较严重。拖欠工程款是民工拿不到工资的“源头”,被查实有拖欠工程款“污点”的企业,今后将得不到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拖欠民工工资的房地产项目将无法办理竣工手续;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的建筑企业将被重点监控。从即日起,建筑施工企业首先在内部自查,我市不久将组成专门机构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公开电话:5912111。(记者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