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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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5:0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报道,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乡中心校教师栗锋所带的班级,共有女生21名,从二年级到五年级期间,其中19名女生遭到栗锋多次强暴或猥亵。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受辱女生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竟个个当了“沉默的羔羊”。这也是众多女童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共性之一。她们之所以选择默默忍受,就其自身来说,一是对自己身体最基本的生理知识的“懵然无知”,二是惧怕老师,根本没有自救自护的意识。因此,共青团安徽省委权益部负责人王伟认为,当前,除了公检法等部门要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外,对未成年人开展正当的性教育和自护教育非常重要。 警惕“师德缺失症” 当前,许多学校片面重视升学率,追求“分数效应”,忽视了教师的师德建设,在师德建设中缺乏合理的考评机制,使得一些不法教师因其是“业务骨干”而得到校方的包庇和宽恕,从而纵容了少数教师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教师的师德考评,对培养教师社会责任感,树立教师高尚的人生观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合理的、系统的师德考评和奖罚机制,才能有效监督并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让那些不法教师尽早受到处罚,同时使德才兼备的老师越来越多。 学校教育方式亟待改革 我们中小学教育方式基本是自上而下“填鸭式”的,学生都是被动式的响应。我们好学生的标准也是“学习好”、“听话”,而不是富有创造性、精神独立 的学生。这样的教育方式虽然对保证教学秩序有一定作用,但导致了学生没有意识、更没有勇气发出质疑的声音。学生变得胆小、怯弱,对老师惟命是从。如程世俊公然让女学生给其手淫,命令所有学生低下头,结果那些学生都老老实实低下头,这是何等的集体性的麻木啊! 我们要建立这样一个教育和管理体系:让学生有权利拒绝老师不正当的要求而免于受到报复;有权利质疑学校的规定而不至于受到惩罚;有权利表现自己的创造性和自由个性而不被视为异端。 监护人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很多学生是在无人监管之下,被犯罪分子盯上伺机实施侵害的;有些家长只关心学习成绩而忽略子女心理、身体等一些不正常的表现,导致侵害未被及时发现;还有的家长因怕“丑事外扬”而与犯罪分子“私了”,或者采取为孩子转学等等逃避罪犯的方法,使犯罪分子得不到惩治,导致孩子心灵的阴影长期驱散不去,这是家长失职的表现。社会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色情书刊、网站、校园不良童谣等不良风气的整治,营造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不要让阴影伴随她们一生 对已遭受侵害的女童的康复和后续保护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年龄体格、心理承受能力上的特点,她们在遭受性侵害后,会否认自己,产生自卑,自暴自弃,有的甚至会报复社会,走向极端。可见对未成年人人身权的侵害,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大的是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伤害的阴影常常伴随着她们一生,影响她们的学习、生活、人格发展乃至一生的幸福和前途。而这些问题仅靠她们自身来解决是不行的,因此,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她们的健康成长,为她们提供法律、心理、医疗等方面的综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