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利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5: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12月9日讯 省委、省政府今天下午在济南召开全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和收益权利。 省委副书记姜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陈延明主持会议。 姜大明指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也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切实保证农民享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质就是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对农民合法权益最根本、最直接的保护。 姜大明强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必须着力抓好七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的扫尾与完善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搞好“两田制”的清理整顿,推动“两田制”向“均田制”平稳过渡。要确保明年春播或夏收之前全面完成“两田制”整顿任务。 三、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依法,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自愿,就是必须坚持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有偿,就是土地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 四、切实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名义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产品。 五、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失地失业农民的安置问题。今后无论什么性质的建设用地,政府在征占农民土地前,必须研究落实好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解决好失地农民长远的生产生活保障,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积极探索对征用农村土地实行听证制度。 六、切实做好承包合同签订、鉴证、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承包合同的严肃性。要切实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护农民权益。 七、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农村土地的信访,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查处,不得推诿扯皮。 记者 吴宝书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