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本金不落实不许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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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6:1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建设资本金不落实不许开工 建设部要求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我市将开展拖欠工程款调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提出,各地要全面展开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防止新欠工程款的产生。 在9日召开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各地方政府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对本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进行认真清理,从每年财政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同时,对其他有关部门投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保证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汪光焘说,地方各部门要实行联动执法,对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于已完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在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依法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房地产项目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本报讯】(记者郑向鹏)昨天,记者从“解决建筑工程拖欠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深圳分会场获悉,我市本周将由市建设局牵头制定方案,开展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春节元旦将至,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保障农民工利益。 作者:记者孙玉波 郑向鹏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