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寒”作日照标准更科学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6: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王宏斌)昨日,本报发表的《南京应以冬至日作为日照标准》一文见报后,立即引起南京市规划局的高度重视。昨日,南京市规划局高级工程师秦国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南京应以冬至日作为日照标准这一说法是不妥的。 秦国梁高级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专业性较强,目前许多市民对楼间距计算方法不甚了解。首先要明确,南京应以冬至日作为日照标准这一说法是不科学的。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居住楼间距按照气候区和城市的大小不同来划分。不同的气候区使用不同标准,即一个大寒日、一个冬至日,所以在不同的气候区里有的用大寒日作为日照间距计算日,同时根据城市的大小不同也划分为两大测算方法。南京地区属于三度气候区且属于大城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南京是以大寒日来作为日照间距计算日。按照规范要求,南京日照时数要大于或等于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早上8时至下午4时。 秦国梁还说,以往我国城市居民居住区楼间距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前苏联的标准来计算的,这一标准中没有划分气候区域,相对来说是不科学的。而南京地区的楼间距方法计算是按照国家统一核定标准来计算的。作为南京地区,冬至日这一天是太阳最平的一天,但南京最冷的日子却是大寒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南京采用大寒日作为日照间距计算日要比冬至日作为日照标准更科学合理,以此方法来计算,居民将享受更多的阳光权。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