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三学生为抢400元杀人(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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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2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颇内向的中学生,在向老师请了假后,居然是和一个“江湖朋友”去杀人抢劫!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通讯员李朝才、曾梦野摄影报道)本月1日晚,清远横荷镇发生一宗命案,28小时后警方破案,令人震惊的是,凶手竟是一名17岁的高中生和他的所谓“江湖朋友”,而这名高中生作案前,居然还向学校请了假。 当17岁的小王戴着手铐出现在民警面前时,记者很难将这名身着校服、戴着近视眼镜,性格看来颇内向的高三学生与冷血杀人案联系在一起。昨天下午,小王在看守所面对办案民警低头长叹:“我犯下了大案,我现在很后悔,对不起我的父母。” 百米河堤血迹斑斑 展现在记者面前的一张张血腥照片再现了一个罪恶之夜。12月2日上午9时40分左右,警方接到家住石角镇塘基岭的黄先生家人报警,声称46岁的黄先生在前一天晚上驾车与朋友外出吃饭后遭绑架,对方要勒索15万元巨款。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办案民警在距离石角镇不远的横荷镇大燕河河堤上发现了事主的黑色小轿车,车内空无一人、凌乱不堪,车座和附近沙土地上洒落斑斑血迹。经查这正是黄先生所驾之车。 现场所处的荒僻位置由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从郊区公路拐进来,下面就是静悄悄的大燕河,白天除了偶尔有附近施工的翻斗车经过外,夜间更是人迹罕至,事主的小车在这里出现,说明案情重大。警方顺着血迹勘察,果然发现呈滴漏状的血点一直从大堤上延伸到百多米远的河畔。 两疑犯相继落网 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了解到横荷镇某食肆的一名打工仔最近与事主过往较密,综合其他线索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当晚7时左右,分别将躲藏在清新县其妹妹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4岁)和某校高三学生小王抓获。这时距离案发仅28小时。 本月3日中午,警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艰苦打捞,终于在大燕河里找到了事主黄先生的尸体。死者拳头紧握,表情痛苦,喉管被深深切开,头部更遭到重创。在场围观者目睹惨状,无不谴责行凶者之残忍。 经过警方的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他们在与事主交往中,发现其很有钱,于是密谋抢劫。12月1日晚,他们以合伙开办一间发廊为由打电话约事主一起去吃蛇,并在石角镇一加油站附近上了事主的车。当晚9时左右,两人谎称找卖蛇的人,诱骗事主驾车拐进了偏僻的大燕河土堤路。当车至案发地点,两名疑犯在勒索事主不成后,突然拔出水果刀扎向事主,并将其推下河堤,再用石头狠砸其头部致事主死亡。随后将事主身上的金项链、手机及千余元现金洗劫一空,然后还找来车罩布将尸体包裹绑上石头抛入河中。黄某后来承认自己不会开车,所以将轿车抛弃在大堤上。 作案前还请了假 而17岁的小王在经历血腥的一夜后,还若无其事地回到学校继续上课。他说:“当时我还在学校寄宿,是向老师请了假出来的。我没想过要自首。” 记者了解到,这两名疑犯之前并无犯罪前科,谈起为什么会与黄某这样的社会朋友走在一块,小王表情漠然地说:“他经常请我吃夜宵玩游戏,他告诉我怎样可以弄到钱。” 在那个恐怖的夜晚,当一个无辜者的鲜血逐渐凝固的时候,小王却用沾满血迹的双手分得了400元,那一刻他是否想到过会为此付出青春和灵魂的代价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