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也可报销医药费独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明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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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0:02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12月3日,记者从独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从2004年1月起独山县将成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8个试点县之一,随着此项工作的推开,全县30.7万农民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医药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国家切实解决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生病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问题。新型合作医疗规定: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每年交纳10元钱后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0元,省、州、县财政补助10元。在当年中,参加该合作医疗的农民医药费在100元以内,可享受限额报销15元的补助,如是产妇到医院分娩的可享受40元补助,医药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00元并到乡级以上医院看病,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医药费,原则上一人一年报销获补偿不超过3000元,但家庭十分困难者另外还可获得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的补助。该合作医疗还规定,若在一年内未生病,其交纳的基金可积累到下一年使用,连年累计超过50元后,当年看病可直接按比例报销补偿。对打架斗殴、服毒、自杀、酗酒等不在报销范围的也作了明确规定。 作者:岑义林 李缨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