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务实 汕头消防局一次性业务受理制度受欢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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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0:4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柯志雄)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全面改革,近阶段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对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举办前的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业务,全程提速办理,简便、高效的务实作风,深受企业好评。 为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和警务规范化,在原有向社会公开消防业务办理依据、标准和结果等受理程序外,今年7月10日,市消防局又拿出便民改革方案草稿,并专门召集国有、外资、民营等有关单位举行征求意见会。在听取各方建议后,于两个月前开始试行。随后推出四项便民措施,其中一次性业务受理制度为全省公安消防系统首创。该项制度最受欢迎的是,群众和企业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业务时,资料齐全的可马上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在申办人作出限期补齐资料的承诺后,也可当场安排受理。该制度出台两个多月以来,不仅方便了群众和企业,也使申办人节约时间而能更快获取经济效益。12月8日上午,记者在市消防局见到前来申办业务的龙光集团工程部经理朱仁雄,他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到消防部门申报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等业务,有时忘带一份资料就得多跑一趟路,如今消防局新举措不仅办事效率快,服务作风也明显亲民,现在就是资料一时没带齐也不愁事办不成,真是给我们企业带来很大方便。”据市消防局防火处负责人介绍,四项便民措施中,除了消防业务一次性受理制度在受理时间上缩短2至3天外,局领导还重点抓缩短消防业务的办理时限,如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按公安部规定期限是10个工作日,他们仅在5个工作日内就办理完成,重点工程也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公安部规定期限为20个工作日),这就使企业提前获得批复而节省了宝贵时间。市消防局吴凤林局长表示,今后,消防部门还将用更多、更好的实际行动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