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废油回流餐桌 泉州大型饮食店建立台账制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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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1:2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新华网福州12月9日电(记者王宇静通讯员杨小玲)在泉州市工商部门的督促下,本月起泉州市各大饮食店将逐步建立厨房废油的流向台账制度。该制度要求,出售废油的企业必须作出废油用途承诺并向工商部门报备,以从源头上防止废油回流餐桌。 废油回流仍有发生 按要求,各大饮食店的食用油使用一次后,必须转让给回收单位用于工业用途。但是近期由于食用油价上涨,工商部门检查中发现,一些低档饮食店(摊)向大型餐饮业购买价格低廉的厨房废油及“地沟油”、“问题油”的情况仍时有存在。 自9月份以来,泉州市工商部门共查获“地沟油”500多公斤。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很难查出“地沟油”的来源。工商部门意识到,单靠查处整治难以使“地沟油”绝迹,必须从源头上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项举措防废油 泉州市工商部门现开始督促引导中心市区各大餐饮业对废油流向建立台账,记录每批废油的收集、销售时间、数量、油购单位、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及地址等情况并做好长期保存出库记录;废油的准出和收购双方签订格式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双方承诺不将厨房废油作食用或用于食品加工,仅用于工业用途;不将未经处理的厨房废油排入环境;加收处理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信誉登记制度;同时,废油的收购流向要向工商部门备案,工商部门根据这些备案材料,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跟踪,核实严格监控废油的流向。(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