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联合检查组抽查市属施工企业未发现拖欠工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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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6:2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张晓丹报道:昨天,由市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建设局、经贸局、外经贸局、总工会和妇联等七个部门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区属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暂时未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但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 劳动部门提醒广大工人,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自己的劳动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据悉,截至11月底,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查处违法拖欠工资企业975家,为职工(含农民工)追发工资493.23万元。从12月1日起,市联合检查组又开始了春节前的检查活动,从随机抽查的市直企业和区属企业的情况来看,我市各类建筑施工队伍基本上都没有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