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和平镇成立全省首个外来工法律援助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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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6:2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叶韩明、通讯员黄仁扬报道:广东省首个外来工法律援助站日前在潮阳区和平镇成立,工作站从而成为大量来汕务工人员的维权站。 和平镇外来务工人员有3万多人。近年来,该镇司法所调解外来工劳资纠纷40宗,及时化解工人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今年5月,该所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和平镇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广东省司法部门日前决定,将全省第一个外来工法律援助试点设在该镇。工作站在潮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主要接受以和平镇为主的练江片外来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调查了解申请受援人员的经济状况和相关法律援助事项的事实情况。(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