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药碰翻两瓶招来一顿打 派出所介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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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6:2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苏硕元、王开颖报道:市区一读者杜女士来电反映,本月5日下午她到长平路某大型连锁药店买药时,摆放在其身旁药架上的一盒瓶装口服液不知何故掉到地上摔破,之后便被药店人员认定是其碰翻并要求其按原药价28元将摔破的药买下,杜女士表示不服而离开该药店,却遭到店里一名男子的殴打。 杜女士没打翻药瓶却被毒打 据杜女士介绍,当天下午3时多,当她从该药店的药架上拿下一盒“山姆”牌洋参口服液准备向服务员询问其功效时,不料药架上的另外一盒此时却突然掉到地上。服务员见状马上捡了起来,打开发现里面两小瓶口服液已经摔破,遂要求杜女士必须按原药价买下。杜女士当即表示反对:“这盒药不是我碰翻的,不应该要我买。”但店里的其他服务员则一致说是她碰翻的。杜女士要求请店里的负责人出来评个理,但负责人没有出现。几名服务员对她说:“是你碰翻的你就应该将它买下,否则就别想出这门。”杜女士一听就生气了,不顾一切地走出店门。当她弯下腰准备开自行车锁时,突然从药店里冲出一名操外省口音的男子,不由分说地往她头部狠狠打了几拳,边打还边说“你不还钱就别想走”。这几拳把她打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准备报警,不料又惹来该男子的追打致摔倒在地。“幸亏当时店里的服务员将他拉开,否则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子”,杜女士说。杜女士随后便打“110”报警。 龙眼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询问作了笔录,并开具验伤介绍信让她到市中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作法医检验,结论为头顶部、右上肢、左下肢多处挫伤,评定为一般损伤三级。杜女士说,这几天来她一直头晕脑胀并伴有呕吐等症状,希望此事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药店顾客碰翻药后还先动手打人 记者昨天上午就此事致电该药店了解情况,该药店许经理的说法完全是另一回事:他认为那盒药是杜女士碰翻的,之后服务员多次比较客气地说服其将药买下,但杜女士态度强硬地拒绝并夺门而出,一名男店员见状追出去拉住其自行车后架,却被她转身扇了一记耳光,男店员才“回敬”了一记耳光。许经理解释说,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可能无故殴打顾客,更何况对方是名女子,当然店方事后也对这名男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 12315赔偿应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并向其了解。该中心的一名姓余的同志说,如果确是杜女士碰翻那盒药的,尽管她可能并非故意,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当时那盒药由于防护措施不当,如无防护栏或高出防护栏甚多,只要经稍微震荡就会令其跌落的,店方也有一定责任,赔偿方面应当双方协商解决。 目前龙眼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