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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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9:58 人民网 |
人民网长春12月10日电记者江山报道:据记者今天从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各类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单位共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0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单位约占40%左右,政府投资工程约占30%左右,其它建设工程约占30%左右。为切实解决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吉林省采取措施,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在解决现已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同时,防止新的拖欠。 据悉,吉林省将从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问题、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个方面入手,从源头上遏制工程款和工资拖欠的问题。这些措施包括,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计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从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国债投资的项目,各地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尽快落实。凡逾期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加强监察执法,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职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表示:“两节”即将来临,要保证被拖欠的企业能拿到工程款,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能拿到欠发的工资。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