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实行“经常”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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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2:02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的《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意见》明确,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帮助和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消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现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上学。 经常性助学活动主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适当兼顾其他困难学生。建立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公示制度,各地应在学期开学前,将接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县级教育部门应建立接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的档案制度,分学校造册登记,保证贫困学生在学习期间均能获得持续的资助。 (杨媚 黄瑾)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11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