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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2:2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连日来,各级政府部门和媒体等联手行动,“讨工资运动”声势再起 民工工资怎成“年薪” 龙束鹿 近年来,这样的追讨“运动”,每到年关都会轰轰烈烈搞一场。这很有意思,按理说,“年薪制”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也只在一些国企领导人、首席科学家等强势人群中试点,何以民工工资也成了“年薪”?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长达几年的、如此大面积的拖欠工资现象,何以总是到了年关,才想起来“关注”? 本报华东新闻去年底和今年初都曾对此严重关注,各地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欠薪报告等系列制度,可惜,又到年关,又闻追欠,谁应当对如此大面积的违法现象负责,又如何捍卫《劳动法》的尊严? 为弥补环卫经费不足,南昌一街道环卫所近日让环卫工人在马甲上“背”起商业广告走上街头 当环卫工成广告牌 汪晓东 若是房产公司员工穿上印有楼盘广告的工作服满大街跑,可以理解,但让环卫工人“背”起商业广告,谁有这样的权利? “经费不足”真的能成为理由吗?环卫属于社会公用事业,环卫工人的工资应当由政府财政拨付。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让环卫工“背”商业广告,此举对社会心理会产生何种导向? 在有些人眼里,像环卫工人这样的群体,因为收入不高、工作环境也不好,他们很多基本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是可以被忽略的。笔者以为,如果真的是想为这些群体谋福利的话,就从尊重他们开始。 《华东新闻》 (2003年12月11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