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行行长王雪冰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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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3:17 北京晨报 |
收受各种贿赂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和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