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改革 股票上市保荐制度即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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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4:5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改革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12月5日正式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8月批准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和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证监会在发审委审核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条件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1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深化证券发行体制改革,同时与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相配套,证监会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建立股票上市保荐制度工作,相关文件近期可以出台。所谓股票上市保荐制,简而言之,就是让券商和责任人对其承销发行的股票,负有一定的持续性连带担保责任。这一制度起源于英国证券市场,发展于香港证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