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作用好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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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4:5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两月督评议案73件 本报讯记者昨(10)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从10月起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迄今,全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案件73件。监督评议案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业务部门意见的有62件,占84.9%;不同意检察业务部门意见的有11件,占15.1%。在这11件案件中,有10件检察业务部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占90.9%;有1件未采纳,但向人民监督员作出了说明,人民监督员表示无异议。 今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四川、福建、黑龙江、辽宁、天津、湖北等10省、区、直辖市检察机关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意在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体制改革新路,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外部监督。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必须由三名以上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我省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选定人民监督员1026名,从10月起,全省三级共215个检察院的相关案件已全面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记者接触到的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此项试点,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强化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本报记者高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