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公众人物应有底线余秋雨呼吁 为文化批评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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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5: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著名作家、上海戏剧学院教授余秋雨日前发表声明,宣布自己进行了两年的法律维权行动正式结束。余秋雨认为,自己的初衷已经达到,他同时呼吁,希望能为文化批评立法。 去年4月,余秋雨将中国文联出版社告上法庭,该社出版的《秋风秋雨愁煞人———关于余秋雨》未经余本人允许,便收录了7篇余秋雨的文章,法院判决余秋雨胜诉。 今年7月,余秋雨状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港文学研究所所长古远清一案,也在法院的调解下,以古远清道歉告终。本月刚刚结束的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案虽然最后以“驳回上诉”告终,但余秋雨在声明中表示:“看似‘败诉’,实际上我达到了更重要的正面目的。因为法院正式裁定被告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余秋雨强调,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经济索赔,而是希望通过“现身说法”,用自己的实例来推进我国的文化立法。 就余秋雨提到的文化立法问题,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名誉权官司如今不好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对公众人物和社会批评限度的统一把握,简单说就是对公众人物的批评底线不明。(贺沂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