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民政局原局长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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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6:1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海口12月10日电 山东夏津县民政局原局长栗大孝索债不成竟杀人,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栗大孝原任山东省夏津县民政局局长,1993年期间,栗大孝将筹措的300万元人民币借给在海南做生意的杨勤玉、范俊厚。但直到1997年,杨勤玉、范俊厚均未归还借款。被告人栗大孝找到杨振江(自称总参特工)和被告人韩京安(自称公安部特警大队队长)帮忙追债。追债期间,栗大孝先后共支付人民币10万多元给杨振江作为追债费用。1997年下半年,双方因追债费用发生矛盾。栗大孝夫妻二人将杨振江骗至夏津县,关押在被告人栗大孝家老宅中。为防止非法拘禁杨振江的事情败露,被告人将杨振江勒死后扒光衣服埋尸于果园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