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悄然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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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6: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北京12月10日电“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口号对许多中国人来说耳熟能详,因为它作为审案政策已实行了几十年。不过最近,继武汉市公安局、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之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也悄悄将这八字布告从看押室墙上撤下,代之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承认被讯问人有沉默权。 香港《大公报》报道说,撤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仅仅是简单地放弃一句口号,而是内地人权保障事业的又一个进步,也标志着司法理念的重要转变。 报道认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当然起到过威慑罪犯心理、加快破案进度等作用。但由于这个政策重口供而轻证据,很容易引来刑讯逼供的后果,是许多冤假错案之所以产生的根源之一。 这是因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背后,其实就是“有罪推定”原则:被抓了一定是有罪的,有罪的就必须老实招供,否则便是抗拒,就得从严惩处。这与现在司法文明所倡导的“无罪推定”是南辕北辙的。“无罪推定”是保障被讯问人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的前提,只有在“无罪推定”的原则下,被讯问人才有权保持沉默,而由检控机关负责举证。所以,放弃“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标志着“无罪推定”已正式取代“有罪推定”,成为内地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1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