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坚持党委集体领导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54 解放军报 |
武警吉林总队党委 我们自觉把十六字原则运用于党委工作实践,不断提高集体领导水平,带领部队圆满完成了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总队党委被武警部队表彰为先进党委。 为避免议事决策行为的随意性、简单化,我们严格落实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把十六字原则贯彻到党委决策的全过程。在士兵考学、干部选拔任用上建立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主考核机制,在工程、装备建设等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决策项目上,建立了专家咨询论证机制,使党委决策充分体现集体意志和群众意愿。诸如干部选拔任用和转业调配、执勤处突重大行动方案、10万元以上经费开支等,必须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将会议纪要印发机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会议决定”这个环节,党委从来不马虎。’98抗洪期间,我部突然接到押解部分犯人紧急转移的命令。尽管当时党委常委分散在抗洪一线,不便集中,我们还是连夜在大堤上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了行动方案。由于部署周密、指挥有力,部队历经13昼夜、行程7000多公里,出色完成了任务。 正副书记作为党委工作的主持人,必须以模范行动带动和促进集体领导的落实。我们正副书记十分注重相互协调,研究问题不争拍板权;履行职责既不越权越位,又不搞军政两条线;有了成绩不争荣誉,有了过失不推责任,谁说的对就按谁的办。前年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正副书记提议安排一些经费把总队办公楼装修一下。酝酿过程中,多数党委常委认为,这几年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明显改善,但一些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仍有实际困难,不应考虑装修办公楼。正副书记感到大家提的意见有道理,便主动放弃了原来的意见,同意将有限的经费向基层倾斜,实施“解困工程”,改善了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 对党委集体作出的决议,我们始终牢记一条,正副书记只有坚决执行的责任,没有擅自改变的权力。2000年初,为了解决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弱的问题,总队党委决定以6个标兵中队为基地,由各支队组织中队主官就近观摩见学。一段时间后,暴露出不少问题,多数单位建议将就近观摩改为同类中队对口观摩。正副书记没有擅自表态,而是责成机关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对观摩活动组织方式作了调整。4年来,基层干部队伍按纲抓建的能力不断提高,未进入过先进行列的中队由原来的40个减少到现在的6个。(解放军报2003年12月11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