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王姓巨贪同日过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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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4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利用职便受贿110多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获刑12年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10日被公审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雪冰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雪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公司人员给予的款物,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声誉,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王雪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开庭,公开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王怀忠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各界群众120余人旁听了法庭的审理。据悉,法庭将继续依法进行调查和辩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还将进行评议,并择期公开宣判。 链接王雪冰: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年进入中国银行,历任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88年担任中国银行美国地区总经理。1993年4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光大银行副董事长,光大财务公司总经理等职务。1993年12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副董事长,1995年5月任中国银行行长、董事长。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怀忠:今年56岁的王怀忠,1999年11月被任命为安徽省副省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2001年4月传出其被“双规”的消息。作为上个世纪60年代的回乡青年,家境贫寒、父亲早丧的王怀忠靠着乡邻的资助勉强读完初中,从一个农村记工员走到乡镇领导的岗位,并顺利进入亳县县委。凭借“胆子大、点子多、能吃苦”的政风,1993年王怀忠当上阜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两年之内就升任地委书记。次年撤地改市,成为市委书记,并最终走出阜阳,坐上副省长的位置。(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