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有关人士就"取八千元银行说给了九千"事件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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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44 金羊网-新快报 |
不会强行划扣弥补短款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的储户“取八千元银行说给了九千”一事在读者中引起极大反响。昨日,建行天河分行有关人士致电本报称:“文章中谢主任关于强行划扣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符合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的。我们愿意继续与张小姐进行沟通,以期圆满解决这一纠纷。” 新快报记者 康海峰 “以理服人,于法有据” 建行天河分行办公室的何主任说,昨日一上班,他办公室的电话就此起彼伏,纷纷询问本报报道的关于石牌街支行出现短款一事。他在仔细阅读完本报报道后,对石牌街支行有关人员处理该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表示遗憾。“按照我们银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短款的情况下是不能作出强行划扣的决定的。我们必须尽可能使用确凿的证据,做到以理服人,于法有据。” 何主任同时表示,他昨日也查看了张小姐当日取款的录像资料,“图像确实不太清晰,这对银行很不利,不过这也给我们提了醒,今后我们将对现有的摄像设备进行改进,提高技术管理的水平。另外,还将加强有关业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以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何主任称,他将亲自与张小姐谈一谈,相信一定能够找到妥善处理的办法,使双方都满意。 短款事件凸现银行管理漏洞 建行石牌街支行的短款事件,也引起其他银行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 工商银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职员称,依照她的经验,建行方面的判断应该不会错,“如果没有相当的把握,银行是不会轻易找客户返还不当得利的。问题的关键是银行应提供较为清晰的录像资料,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她表示,其所在银行的录像资料画面就相当清晰,并非建行石牌街支行谢主任所说的“目前国内银行的录像设备都差不多。” “当面点清”不应只对客户 过去,银行的营业柜台总少不了类似“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牌。那么,有了如此约定,银行多支付了客户钱款后,是否有权追回呢? 一位80岁的市民蔡阿婆说,在她的记忆里,银行多给或少给她钱款的事情发生过几次。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她从银行拿到钱从不当场清点。如果多了,不等银行来找,自己发现后就会主动退还;而一旦钱给少了,去找银行是相当麻烦的,通常就自认倒霉。 与蔡阿婆有着类似遭遇的华先生认为,“钱钞当面点清”这句话应当是对银行和客户双方面的提醒,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大程度上却是单方针对客户。 华先生认为,如果出现银行多给付的事情,银行可以动用自己庞大的资源,要求客户返还,但若银行给少了,客户追讨就相当麻烦。“钱钞当面点清”如果对双方都有效,银行是否也自认倒霉?律师说法 返还不当得利是公民应尽义务 对于“钱钞当面点清”这一提示,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的张灏认为,限于现有的法律和规定,客户与银行还不能、甚至也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等关系,因此免不了出现张小姐这样的事情。 但如果银行方面有足够的证据,则跟“钱钞当面点清”的提示并不矛盾,因为作为一名公民,返还不当得利是其应尽的义务。(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