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费应该给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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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55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 企业先提供消费账单,消费者再凭账单付费。昨(10)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经过对市民进行调查发现,在成都110万家庭中,每月收到各类消费账单在5封以上的家庭仅占4%,收到1—5封的占87%,其中有13%的家庭从来没有收到消费账单。而调查对象中,市民认为最该提供消费账单的是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其次分别是通信、银行、保险和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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