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藏毒品判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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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柯学东通讯员杨忠良、王谦和)昨天,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了一起人体运毒案。湖南常宁人刘仁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据刘仁斌自己供述,一位姓陈的安徽人陈某叫刘试着先吞下一节节黄瓜,刘顺利完成了任务。然后,陈某交代他去昆明:“‘昆明人’会给你3000元钱,让你吞下30节像黄瓜一般大小的东西后叫你回广州。” 8月9日,“昆明人”拿出30颗用避孕套包装的海洛因叫刘仁斌吞下,不过刘只能吞下11颗便返回广州。途中刘仁斌肚子疼痛难忍,只好到厕所里把毒品排出,并洗干净藏在包里,终因形迹可疑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