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10年不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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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通讯员郭林峰)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河南籍男子李某,在狱中不思改造,刚刚出狱又涉嫌非法运输枪支罪。近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深圳刑事庭以非法运输枪支罪再判李某入狱四年。 今年30岁出头的李某因抢劫罪于1990年8月被河南省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李某预谋实施第二次抢劫。他总结上次被捕入狱的“教训”,认为“如果能弄到一把枪就好了,这样事主就会乖乖就范,不会反抗”。随后,李某四处打听“黑枪”的购买渠道,终于在黑市购得一把仿“五一”式手枪和两发子弹。今年6月20日,李某在深圳火车站候车时,被执勤民警发现,民警当场查获其手提包内的仿“五一”式手枪和子弹。 法院认为,李某行为构成非法运输枪支罪。因李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