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买劣质?人? 长沙市天心区消协发布9号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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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48 红网 |
红网长沙12月10日讯(记者 欣悦通讯员何国政)天寒地冻,热水袋成了不少消费者御寒的必备品。然而劣质热水袋却成了被窝里的定时炸弹,长沙市天心区消费者刘姓老人不久前就被劣质热水袋送进了医院。今天,长沙市天心区消委发布了该区2003年第9号消费警示:切莫购买劣质热水袋。 今年61岁的刘老与老伴于11月28日到天心区大椿桥一商店内花5元购买了一个橡胶热水袋。当天开始用,但第四天就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故。12月1日晚10时,刘老伴同样将水温不到90度的热水灌进热水袋,刘老坐在床上,将热水袋放在大腿处。大约过了5分钟,刘老想把热水袋换一个地方,可手一碰热水袋,热水袋的“嘴部”一下就与“袋身”断开了,热水流到了腿上和床上。刘老顿时疼痛难忍,迅速脱下毛裤和内裤,结果有的肉皮与内裤粘到一起,一同扯掉了。刘老伴赶急在家里找烫伤药涂擦。约过了半小时,见伤势严重,俩老又急忙赶往医院。医生于晚上11时30分检查后在病历本上写明:“左大腿根部前方、内侧及左下腹部、腹股沟区及阴茎、左拇指等处烫伤,水泡已破裂,基底潮红,面积约5%。”当晚在急诊留观室注射点滴治疗。第二天,医生要求患者继续留院治疗,但刘老为了省钱和方便,坚持只开了3天的药带回家,每天上午请附近卫生院的医生上门注射点滴。现在已花医药费700多元,还需继续治疗费用。 天心区消协派出2名干部于12月4日下午到该商店进行调查时,未发现劣质热水袋。店主李某承认,卖给刘老的热水袋质量是有问题,已经退回供货商了,并在承认错误的基础上带检查人员到火车南站铝塑市场内指明了供货商。供货商谢某也承认该热水袋的质量问题,也接着带检查人员到高桥大市场内指明了他的供货商。高桥市场供货商肖某讲,这批货是从浙江购进的,早就知道该热水袋有质量问题,去年就没有进货了,他们卖的是剩货。现在烫伤了消费者,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在天心区消协工作人员的组织下,供货商与消费者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零售商和两位供货商各承担300元的赔偿金。消费者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被烫伤的痛苦是无人代替的。 为了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长沙市天心区消协就此发布消费警示:1、广大消费者切莫购买劣质热水袋。冬天到了,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人会选择热水袋取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热水袋时,一定做到“三要四不要”,即要以热水袋的质量为主,要看清包装上的商标、厂名、厂址,要索取发货票;质量不好的不要买,包装上标识不清楚或者不准确的不要买,不愿开发货票的不要买,不要只图省钱而购买劣质热水袋。2、广大经营者一定要严把进货关,质量不可靠的商品不能批购销售,一旦发现购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时,要立即采取召回方式,将批发或销售出去的商品回收处理。一旦遇到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时,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的痛苦。3、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品准入手续的检查,尤其对取暖商品的监督抽查,一旦发现劣质商品要严肃查处。(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童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