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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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5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日电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将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发改委官员今天在此间称,此举有助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据悉,物业服务成本或者服务支出一般包括九个部分,如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等。 《办法》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