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项制度为农村教育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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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59 华声报 |
华声报讯:据人民网太原报道,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教育的发展。近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建国以来首次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为省农村教育发展把了一次脉,开了不少良方。 山西省农村教育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由此,县级政府责任重大:制定本县农村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确保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等。 省政府提出拖欠教职工工资者不得盖楼、买车、出国,杂费全部用于公用经费的开支,评聘职务要向中小学教师倾斜,师德表现要纳入教师的考核范畴等等。同时还决定,从明年起对农村教育工作实行六项制度,包括:责任制度,明确各县(市、区)长是本区域内农村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挤占、挪用、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挪用农村教育专项经费,不及时修缮危房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等严重问题,要追究县(市、区)长的责任,性质严重的要予以行政处分;公示制度,省政府每年对农村教育“三保”情况以及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通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农村教育工作;举报制度,对教职工工资发放、中小学收费、贫困生入学等工作中的问题实行举报;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对“农科教结合”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省政府对农村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