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有制不再影响贷款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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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记者史丽萍)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一年期贷款利率可达9.03% 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以一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9.03%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12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 不再以企业性质规模为依据 另外,从明年起,商业银行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央行官员表示,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逐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这对于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贷款利息收入仍然不足以补偿信贷成本和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另外,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可能诱使个别信贷人员运用贷款权谋求私利。再者,按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决定贷款利率是否浮动和浮动多少,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的界定也越来越困难。业内人士表示,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使银行的风险和收益进一步匹配,同时,也拉大了不同企业筹资成本的差距。 贷款利率不会全面上升 人民银行官员表示,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业内人士认为,在竞争日益增强的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不会轻易上浮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据统计,截至2002年9月底,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中,利率不上浮和下浮的贷款占57%,上浮0%~10%的占20.7%,上浮10~20%的占9.9%,上浮20%~30%的占12.5%。这说明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并不是普遍“一浮到顶”。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前11个月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贷款增加较多。因此,这次利率政策的出台,实际是央行有意适当控制货币信贷的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