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5日试行 错时上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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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33 贵州都市报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调整机关上下班时间的通知。记者了解到,医院、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性和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不在此次调整的范围之内,深圳市政府建议各企业维持原作息时间不变。 通知指出,深圳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12月15日起,进行错时上下班。此次调整的政府机关有,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机关。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