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提醒)八类人不宜染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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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2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社电当前染发盛行,年轻人把染发当成时尚,却不知其中暗藏“杀机”。医疗专家提出忠告:血液病患者、荨麻疹、哮喘、过敏性疾病患者以及使用抗菌素的人不宜染发;头面部外伤或伤口未痊愈者不能染发;如果准备生育,夫妻俩都不能染发;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千万不要染发。 近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诊了几名血液病患者,最终查出致病“元凶”竟然是染发剂。据医院血液科主任张梅教授介绍,染发剂中含有大量的有害化学成分,会对皮肤的软组织造成很大伤害,对皮肤过敏者的危害更大。患者的头皮会出现瘙痒,严重者会起泡、出水。日久,染发剂中的化学成分还会通过软组织进入血液,由血液渗透到人的骨髓,影响造血功能,使人产生贫血或者血小板减少。更可怕的是,有些化学成分还能使人的细胞发生癌变。 张梅教授还指出,染发不当易致癌,两次染发间隔时间至少应在4周以上,由化学合成染料制成的彩色染发剂最好少用。(来源:《汕头都市报》) | ||